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经过修订的《洛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日前正式施行,《办法》主要对科技创新券的支持范围、支持标准、审批流程等方面进行调整和优化。根据办法,每家企业每年度兑现科技创新券资金总额最高30万元。
科技创新券,是指在洛阳市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实施项目研发时,由政府向企业发放的一种有价电子凭证,用于支持其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单位购买技术服务,开展产学研合作等研发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已有67家企业在中介超市平台领取到电子“创新券”1.56亿元。
申请单位需登录洛阳科技中介超市网站,在“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按申报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下一步,我市还将探索建立以洛阳为中心,联合平顶山、三门峡、济源等周边地市的洛阳都市圈“科技创新券”互认机制,开展区域间“科技创新券”互用互认试点,推动区域联动创新发展。
作者:石莹 冯扬帆(见习) 赵亳(科技)
来源:掌上洛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