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优健康险是“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的简称,这款产品承载着政府动用更多资源保障民生的规划,希望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满足多样化健康保障和服务方面的功能,建设符合国情、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保险行业的大型企业,承担着更多社会责任,自政策伊始就积极响应、大力推动税优健康险业务。
关于税优政策: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中提出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 2015年5月6日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在我国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2015年5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明确“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在2015年11月27日下发《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5〕126号)标志税优健康保险正式出台。
根据以上政策,稅优健康险责任包括中端医疗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部分,为参保人提供综合性的保障服务。根据年龄不同扣除不同风险保费,年轻人风险保费相对较低,其余保费进入个人账户投资积累,可用于退休时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支出,既满足今日的保障、又符合未来的养老需求。稅优健康险在每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00元/月,以每月应纳税收入8200元为例,个税比例为20%,每月可以减免40元的税款,全年减免480元税款,相当于保费八折,而且个人账户部分还会有一定的投资收益。通过提升保障、税收优惠、投资收益满足不同投保人的需求。
关于保障范围:稅优健康险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主要补偿在职纳税人群的中端医疗费用支出,基本可解决全部住院医疗费用。年度高达30万元,累计高达80万元。相比传统的社保及企业员工福利保障,中端医疗保障覆盖范围更广,保障额度更大。目前国内绝大部分的商业医疗、健康类保险产品通常会对带病投保人拒保,或者投保人患病后第二年不能续保,或者对既有疾病部分做出责任免除、加费等处理。稅优健康险允许投保人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得拒保,不得进行费率调整,投保人不用再因为“既往病”无法投保而烦恼。而且,税优健康险的投保人还可以享受非医保目标内新药、特效药以及更新的医疗技术保障,更加凸显商业健康险的价值,将有效降低投保人医疗费用支出。
关于购买方式:稅优健康险将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购买,在工资总额总列支,保险费在税优额度内由员工工资薪金税前列支。
从国际经验看,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是发达国家促进健康险发展的重要标志,税优政策的落地将大大提升纳税人群乃至全体民众的保险意识,缓解老百姓医疗费用高额的问题。
如有疑问或意向,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可当面向贵单位介绍税优健康相关的政策与产品。
联系人:宋经理
座机:0371-89968925
手机:18638649998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附件一: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
附件二:太平洋寿险个人税优健康保险条款的说明
附件三:税优健康产品概况
附件1
财税〔2015〕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各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有关要求,现将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试点地区问题
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试点地区为:
(一)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二)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含巩义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曲靖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陕西省宝鸡市、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不含所辖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二、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规范及若干管理问题
财税〔2015〕56号文件所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附件)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
(一)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
(二)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三)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
(四)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
(五)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法》规定程序上报保监会审批。
三、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征管问题
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具体规定如下:
(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征管协作问题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涉及环节和部门多,试点地区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财政、税务部门要做好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解释,优化纳税服务。
(二)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要为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载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作为个人税前扣除的凭据。保险公司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保持实时对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三)扣缴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及税务机关有关要求,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认真落实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政策。
(四)保险公司或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相关信息,配合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前扣除的真实性进行比对分析,防止部分纳税人滥用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税款流失。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执行。凡购买符合条件健康保险产品的纳税人,应按本通知规定程序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2
日前,我司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已经中国保监会报备批准,现将投保的一些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适用人群
已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投保时年满16周岁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符合税优政策的纳税人。
二、投保方式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由投保人(即被保险人本人,下同)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投保人投保,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出具个人保单。
投保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投保人投保是指投保人所在单位统一征集投保人投保意向,代收投保资料,向保险公司提供投保人清单,统一按约定的方式向保险公司划转保费,并可通过线上投保或线下投保两种方式办理。
三、保险期间
一年期
四、产品详解
税优保险A1款:保障最全面, 价格中等,最实用。
税优保险B1款:设置1万和3万起付线,保高额医疗花费 ,价格便宜,最实惠。
保障范围:
l 住院医疗费用责任
包括药品、住院手术费、床位、材料费、检查费等十余项费用。
l 住院前后门诊费用
因某疾病住院,涵盖该病住院前7日及出院后30日内的门诊费用。
l 特定门诊治疗费用
涵盖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肝肾移植的抗排异治疗的门诊责任。
l 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B1款不含)
涵盖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三大类慢性病门诊责任。
五、保险费和费率优惠
(一)缴费方式
月缴:200元/月
年缴:2400/年(一些年龄段会有增加)
(二)保险费,条款A1和B1的风险保费表附后。B1相对A1而言,风险保费较低。
(三) 费率优惠,我司对于已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可以按优惠费率投保,详见风险保费表;我司对单位组织投保的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险费费率优惠(后续组织投保费率优惠参照首次组织投保):
投保人数 折扣因子 单位出资 单位无出资 3-50人 95% 95% 51-500人 90% 501人以上 85% (四)差额返还,以会计年度为基础,在下一会计年度计算所有被保险人整体的简单赔付率(全部赔款+额外提供给被保险人的增值服务费用)。若本产品所有被保险人整体的简单赔付率低于80%,对于简单赔付率与80%的差额部分,本公司将于下一会计年度的3 月31 日前返还给保单持有人。
注:1、“单一材料费用” 指在住院以及前后门诊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为被保险人进行治疗时使用的同一种类医疗器材或医用材料的费用,该费用限额为年度限额。
2、“相对免赔额”指发生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必须达到规定的金额,本公司对全部医疗费用承担给付责任(以给付限额为限),未达到规定金额时,本公司对全部医疗费用不承担给付责任。
注: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包括“因使用乙类药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或特殊服务项目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中须个人先行支付部分或提高的个人自付部分”。
2、若本公司实际赔付的金额低于合同约定范围内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90%,本公司应向被保险人自动补齐相关差额;但条款2.4.1“特别约定”所述情况不适用本条。
附件3
1.投保说明
投保范围:已满16周岁但未满法定退休年龄,且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
保险期间:一年,可保证续保至法定退休年龄。
交费方式:一次交或月交,交费金额不得低于对应责任的风险保险费
2.产品特点
(1)享税优,与基本医保相衔接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本保障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互为补充。
(2)保障全,自负自费均可获赔
责任涵盖住院医疗、住院前后门诊费用、特定门诊治疗费用、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费用给付突破基本医保目录;健康人群年度最高可享20(保障计划一)/30(保障计划二)万元医疗保障,累计可达80万元。
(3)零免赔,既往病症也可参保
作为响应国家政策的惠民产品,所有人员零门槛,不设免赔,对既往病症人员不拒保。
(4)有保底,退休账户按需使用
万能账户年保证利率2.5%,月度结算,无初始费用,无保单管理费用,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
3.有既往病症可以投保吗?
答:可以的,但在投保时须已连续交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
4.该产品有哪些保障?
答:本产品提供4项保障,分别为: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住院前后门诊费用保险金、特定门诊治疗费用保险金、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保险金。各项医疗保险金的保障范围是指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自付的,或者合同约定的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以附表二正面清单所列项目为限)的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
5.什么是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答:是指被保险人在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不含特需和国际医疗部)治疗期间,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在该项责任给付限额内,按比例赔付。
理赔项目为:药品费、住院手术费、床位费和其他费用。
6.什么是住院前后门诊费用保险金?
答:是指被保险人在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不含特需和国际医疗部)住院治疗前7日及出院后30日内,因相同原因、在相同医院产生的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治疗费用,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在该项责任给付限额内,按比例赔付。
理赔项目为:医生诊断、处方、药品、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费用,以当地卫生或有关政府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
7.什么是特定门诊治疗费用保险金?
答:是指被保险人在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不含特需和国际医疗部)接受6种特定门诊治疗的,对于每次实际产生的必需且合理的门诊费用,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在该项责任给付限额内,按比例赔付。
6种特定门诊项目为: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静脉注射化学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硬化门诊治疗。
8.什么是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保险金?
答:是指被保险人在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不含特需和国际医疗部),对三种慢性病进行门诊治疗时,产生的必需且合理的门诊费用,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在该项责任给付限额内,按比例赔付。
三种慢性病为: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
9.理赔有限额吗?
答:有的。
(1)年度限额:在每一保单年度内,如某一项医疗保险金达到该项责任的年度理赔限额,则该年度内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如4项医疗保险金累计理赔金额之和,达到单个保单年度内医疗费用保险金限额,则该年度内4项医疗保险责任均终止;
(2)保证续保期内限额(各年度累计限额):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如各年度4项医疗保险金累计理赔金额,达到保证续保期间内的理赔限额,则保证续保期间内4项医疗保险责任均终止。
10.我的保单从其他公司转入你们公司,保额是重新算吗?
答:您的税优保单转入时,我司将从累计给付限额中,扣除您已从其他公司累计获得的税优理赔金额。
11.我没有参加过医保,能投保吗?
答:抱歉,目前销售的税优产品是面向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您可关注我司后续推出的新产品。
12.外籍人员可以投保吗?
答:可以的,须提供本国护照及相关信息。
13.我在医保报销后,你们还能给我报销多少?
答: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医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我司100%赔付;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我司按照80%比例赔付。
14.我有医保/公费医疗/补充医疗保险,能不能先从你们公司报销?
答:可以,但如您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但未从中获得费用补偿的,我司在保障范围内按约定给付比例的50%给付;如您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但未从中获得费用补偿的,我司在保障范围内按约定给付比例的70%给付;
如您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但未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且未从补充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的,我司在保障范围内按约定给付比例的35%给付相应保险金。
因此,建议您先通过医保报销后,再至我司申请赔付。
15.医保自付/自费部分能到你们公司报销吗?
答:可以的,本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当地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报销范围外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
16.我在外地医院治疗,医保报了一部分,你们公司还能报多少?
答:若被保险人在异地治疗,且已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保、补充医保报销的,我司在保障范围内按约定给付比例的80%给付。
17.医保不报销的进口材料,到你们公司能报吗?
答:可以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外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进口材料,我司将在保障范围及给付限额内按该材料费用的30%给付。如该进口材料无法用类似国产材料替代的,在被保险人向我司申请后,可按与国产材料费用相同的方式给予赔付。
18.如果以后我身体不好了,你们会拒保吗?
答:在您退休前的保证续保期间内,我司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而拒保。
但若您在宽限期满后才交费的,或已同我司解除合同之后再次投保的,我司有权对您的健康状况进行核保。
19.这个保险有宽限期吗?
答:有的。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
20.个人账户里的钱就是我交的保费吗?个人账户价值在哪些情况下会变化?
答:个人账户资金不等同于您交纳的保费,您交的保险费会在扣除风险保险费后进入个人账户,同时月结利息、差额返还、退休后自负医疗费支出等因素都会使您的个人账户资金发生变化。
21.差额返还是什么?
答:若一年内本产品所有被保险人整体的简单赔付率低于80%,对于简单赔付率与80%的差额部分,我司将于下一年的3月31日前返还给保单持有人。
22.简单赔付率是什么?
答:简单赔付率是一个自然年内的赔款支出占保险费收入的百分比。
23.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答: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仅可用于您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
24.我的钱进入个人账户中,会有收益吗?
答:会的。税优医疗保险属于万能险,,每月初会结算上月收益,我司每月也会公布上月结算利率,。
25.我能把这份保单转入其他保险公司吗?
答:可以的。
【保费为年交】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向其他保险公司提出转入申请,在对方公司同意且您在我司的保单无欠费的情况下,我司与对方公司完成转移相关事宜,您在我司的合同将于该保单年度周年日终止。
【保费为月交】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向其他保险公司提出转入申请,在对方公司同意且您在我司的保单无欠费的情况下,我司与对方公司完成转移相关事宜后,合同终止。
26.我能从其他公司把税优保单转入你们公司吗?
答:可以的,若您在其他公司的保单有效并正常交费,可向我司提出转入申请并提供原保单号信息及相关材料,在我司审核同意后,为您办理转入。
27.我从其他公司转入的保单有犹豫期吗?
答:对于从其他公司转入我司的保单,是没有犹豫期的。
28.撤保能退多少钱?
答:您在我司新投保的保单,有15天犹豫期,您在犹豫期内申请退保的,如已享受税收优惠,在您补交税收优惠额度后,我司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
29.退保能退多少钱?
答:我司将按照现金价值给付退保金:即个人账户价值扣除退保费后的余额,与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未满期净风险保险费之和。
退保费用为您需补交的税收优惠额度,用于向税务机关补交税收优惠额度。
30.我有多少钱能享受到税优政策?
答:您可享受最高每月200元、每年2400元的优惠。例:您月收入11000元,五险一金扣除后收入为8470元,减去个税免征额3500元,纳入征税范围的是4970元。您投保税优保险后,每月最高免200元,纳入征税范围的是4770元,每月可优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