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0-02-21 15:07
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的通知
 
洛疫情防指办〔2020〕56 号

  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促进就业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力防控、保障民生、恢复运行”的目标和“分类、分区、精准、有序”的原则,促使我市农民工尽快顺利稳定就业,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广大农民工生产生活的影响,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组织地进行农民工外出前健康状况核查监测 
  对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农民工,由各县(市、区)负责,在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个人防疫措施的同时,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实行分类管理,做好农民工外出前的健康状况核查监测,切实把好外出人员健康关。一是对未出现过疫情的村(社区)或出现过疫情的村(社区)中未与确诊患者有过接触史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人员,实行包村(社区)乡(镇、街道办)干部、村(社区)支书、村(社区)医生审核签字的“三签字”制度,证明其健康状况。二是对出现过疫情的村(社区)中与确诊患者有过接触史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人员,按照防疫要求落实“14+2”居家隔离措施并解除隔离后,在落实“三签字”基础上,由乡镇卫生部门出具健康证明,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有组织集中向外输出,确保疫情不向外扩散。 
  
  二、有组织地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 
  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责任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 
  (一)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劳务输入地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企业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用工需求信息,说明我市在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采取的积极措施,促使其顺利接收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按照相关地区企业复工时间和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农民工有序安排务工行程,为我市农民工外出务工提供保障。工商联要加强与异地洛阳商会的沟通联络,收集统计用工需求,配合政府职能部门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服务。扶贫部门要与人社部门做好对接,摸清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意愿,优先组织贫困人口就业。交通运输部门要综合研判务工人员返程乘车需求,及时提供运输服务保障,引导人员错峰出行,对于规模较大的、需要统一组织劳务输出的外出务工团队,要落实分级调度,采取统一包车、统一食宿、统一疫情防护等方式,确保将健康、无疫情隐患的务工人员顺利输送至用工企业。 
  (二)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信、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因疫情防控一时不能外出的农民工和贫困人口在当地企业、农民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就地就近就业。工信部门要主动对接用工缺口较大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落实市内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就业的扶持政策,优先在当地调剂劳动力。工商联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动员本地商会及会员企业提供岗位信息,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由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发布,为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提供
岗位信息服务。 
  (三)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留乡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宣传返乡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打好亲情牌,搭好创业台,唱好家乡戏,鼓励有一技之长、有带富能力的农民工和高技能、高层次人才留在家乡创业,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

  三、建立可追溯信息系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大数据系统,为每名外出务工人员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其基本情况、务工所在地和单位、健康状况、隔离情况等信息,以便掌握情况、及时沟通、追溯信息。 

  四、建立联动保障机制
  市政府建立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琰君担任召集人,副市长贺敏、王军担任副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信局、商务局、卫健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工商联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尚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并充分发挥乡镇(办事处)作用,统筹协调人力、财力、物力,确保工作全程安全有序可控。市直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分工,协同配合,责任到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各级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2020 年 2 月 16 日
  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1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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